驻法兰克福总领馆:6日起办理护照无需本人到场

2020-07-01 15:08:11来源:中国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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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侨网7月1日电 据中国驻法兰克福总领馆微信公众号消息,为确保申请人的健康安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驻法兰克福总领馆自2020年7月6日起,将以“不见面”方式为在德中国公民办理护照/旅行证业务。具体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已经过期或有效期仅剩一个月,急需换发;

(二)所持中国护照/旅行证遗失或损毁,急需补发;

(三)所持中国护照因办理德国居留、延签等事宜,急需换发;

(四)其它必要原因急需换发。

二、具体步骤

(一)邮箱预约

请通过电子邮件预约 (frankfurt_konsular@outlook.com),提出护照/旅行证办理申请(邮件标题“护照/旅行证办理申请+姓名”,正文中请注明申请原因,附上护照首页和居留卡扫描件)。

(二)在线预约、填表

总领馆将根据申请人申请情况,邮件回复提供预约时间,供申请人在系统(https://ppt.mfa.gov.cn)预约。申请人通过在线预约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打印。

(三)邮寄申请材料

请将以下申请材料以快递或挂号信方式寄送总领馆,信封上请注明“办照“字样:

1、申请材料1套(详见驻法兰克福总领馆网站《护照和旅行证办理须知》);

2、《不采指纹知情同意书》1份(鉴于“不见面”方式办理护照申请无法采集申请人的指纹信息,故新照不含持有人的指纹信息。无指纹信息的护照可正常使用,但在中国边检入境时无法自助通关,需走人工通道);

3、《签名式样》1份;

4、《邮寄委托书》1份;

5、写有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纸条,供回邮护照使用(无需自备信封,邮寄费10欧元与办证费用一并收取)。

5、本人护照/旅行证(护照颁发、补发情形除外)。

邮寄前请务必检查,确保材料齐全,以免耽误办证。

总领馆地址:Stresemannallee 19-23, 60596 Frankfurt am Main 。

《不采指纹知情同意书》、《签名式样》、《邮寄委托书》请在《护照和旅行证办理须知》附件中下载frankfurt.china-consulate.org/chn/lsyw/sbhzlxz/t1571637.htm。

(五)视频审核

总领馆收到申请人材料并审核无误后,将通知申请人加入护照申请微信群,对申请人身份进行视频审核并通过出示微信、支付宝付款码的方式收费(扫码支付时请申请人务必在备注中注明真实姓名)。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收邮件,扫描邮件中总领馆“护照申请群”二维码加入该群。入群后请改名为实名,非实名者不予受理。

(六)回邮证件

新证照制好后,总领馆将及时将新照和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连同收据寄回,请注意查收。

三、此前已办、但未取的护照/旅行证可申请回邮

申请人可将邮寄委托书、取证单、现持护照/旅行证寄往总领馆,信封上请注明“取照”字样。总领馆收到后将联系申请人,通过出示付款码的方式收费,并将新照和已做作废处理的旧照连同收据一并寄回。

附:邮寄材料检查清单

申请材料1套(具体请参照我馆网站《护照和旅行证办理须知》)

《不采指纹知情同意书》1份

《签名式样》1份

《邮寄委托书》1份

写有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的纸条1张

现持护照/旅行证(护照丢失、新生儿情形除外)1本


责编:张青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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