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2 15:53:20|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字号:
要点:我国车用汽柴油全面实施“国Ⅳ”标准,拉萨市等地已经对外销售车用“国Ⅳ”柴油。车用“国Ⅳ”柴油含硫量降低85%。按照全区车用柴油年销量56万吨算,升级后可减排二氧化硫约56吨。
从2015年1月1日起,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率先在区内117座加油站全面供应车用“国Ⅳ”柴油,标志着西藏自治区柴油进入“国Ⅳ”时代。
车用“国Ⅳ”柴油
拉萨等地已对外销售
记者从中国石油西藏销售公司营销调运处了解到,根据国家汽柴油质量升级置换时间表,2015年1月1日起,我国车用汽柴油全面实施“国Ⅳ”标准。这次油品升级工作,在自治区政府和发改委的安排下,中石油西藏销售公司高度重视,提早谋划,精心做好油品置换工作,把车用“国Ⅳ”柴油升级置换作为公司重点工作,严控过程风险,实现了车用“国Ⅳ”柴油升级置换平稳、有序、受控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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