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8 10:13:00|来源:光明日报|字号:
对卡车收取的高速公路使用费还远远无法弥补道路养护费用的支出。目前德国仍然有许多破旧且坑洼不平的高速公路路段。2013年德国联邦交通运输部部长多布林特提出了对使用德国高速公路的外国小汽车收取过路费的建议,希望借此开拓财源,专款专用于道路维护。然而德国向外国小轿车征收高速公路过路费的措施还未被引入,就引发了德国和邻国之间的政坛纠纷。
奥地利、荷兰等邻国认定德国的收费计划构成歧视,并发出威胁:如果德国向外国轿车征收过路费,将向欧洲法院提起诉讼。而欧盟方面传来的信息是,这项法案虽然不违背欧盟的原则,但欧盟要求成员国对本国和外国驾车人一视同仁,因此德国政府也必须向本国公民收费。
根据17日通过的决议,2016年起,外国车辆进入德国高速公路之前,车主需购买过路许可证,10天的过路许可证为10欧元,两个月的过路许可证为22欧元,全年许可证依照车辆排气量不同,最多不超过130欧元。德国拥有轿车的公民需购买全年过路许可证,但费用将在缴付牌照税后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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