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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最低工资法》解析

2015-01-21 13:08:45|来源:海外网|字号:

2. 最低工资请求权

雇员有权要求雇主支付金额至少为最低工资的劳动报酬。雇主与雇员达成的劳动报酬低于最低工资的约定无效,限制或排除最低工资请求权的约定也无效。除了雇员在法庭调解中声明放弃最低工资请求权之外,其他的放弃声明均为无效。最低工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也就是说,不管雇员多长时间不主张最低工资请求权,该请求权始终有效。

最低工资的支付时间按照雇佣合同的约定执行,但最迟应在在劳务提供的下一个月的最后一个银行工作日(法兰克福)支付,没有支付的加班费最迟应该在劳务提供之后的12个月内支付。

3. 最低工资适用范围

最低工资适用于所有雇员,包括在德国境内的外国员工以及被外国公司聘用的员工。但存在以下例外:

(1) 青少年

年龄未满18岁,没有完成职业培训的人不适用最低工资制度。

(2) 职业培训生

接受正规职业培训者不适用最低工资制度。

(3) 义工

义工不适用最低工资制度。

(责编: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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