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02 17:11:00|来源:中国新闻社|字号:
为确保书面稿件接收,请以挂号信或快递方式投递;直接送达的,以回执方式确认;电子邮件是否接收,以回复确认为准。
截稿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截止时间均以当地邮戳、快递寄出时间或发送电子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七、“春节吉祥物”应征作品设计要求和应征作品提交文件要求,请参见官方网站:www.chunjiefuhao.com
八、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设专门的评审委员会,由相关专家组成。评选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全程公证,并聘请律师为法律顾问。
评选时间:2015年1月1日—2015年1月31日
九、中华“春节符号”奖励办法
中华“春节符号”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特等奖:1件,为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每件人民币50万元);
优秀奖:10件,为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每件人民币1万元);
入围奖:39件,为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以团体形式参赛并荣获一定数量奖项的组织);
荣誉奖:100件,为作者颁发证书。
十、“春节吉祥物”奖励办法
“春节吉祥物”征集活动,分别设置以下奖项:
入选奖:10件,为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每件人民币5万元);
优秀奖:20件,为作者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每件人民币1万元);
入围奖:50件,为作者颁发证书和纪念品;
优秀组织奖:10名,颁发证书和纪念品(以团体形式参赛并荣获一定数量奖项的组织)。
十一、特别声明
欢迎参加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参加活动的所有人士,请在参赛前仔细阅读本声明,应征者按照设计要求的规定提交作品的,则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的全部条款。
(一)作为主办方的独家网站www.chunjiefuhao.com,拥有参赛作品以及获奖作品在本网站的发布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侵犯上述发布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载或存储资料等所导致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或其它相关的、后果性的,经济上的损失及其它损失由其自身承担后果,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凡应征者按本征集评选细则创作并交付作品的,视为同意本细则特别声明之全部事项。应征者一旦获奖,其作品的知识产权及其相关衍生权利在内的各项权利归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委托第三方与获奖者签署相应协议转让作品知识产权,组委会除了支付本活动奖金外无须向获奖者另行支付其他任何酬金或费用。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组委会可以对获奖的作品进行修改、使用;
(三)本次大赛仅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评选,未授予任何其他团体、个人及评审委员会成员任何权利,如发生因参赛者、团体、公司、个人等借本大赛名义造成任何不良影响的情况,将由其自身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且主办方保留追究的权利;
(四)在活动结束并颁奖后,任何参赛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活动的获奖作品之设计方案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传播、转让,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五)参与中华“春节符号”全球征集活动的领导和个人一律谢绝参赛;
(六)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用。应征者身份以作品上的署名为确定依据,因应征者身份不明而产生的纠纷由应征者自行解决;
(七)投稿时,必须正确填写有效通讯地址、电话和有效的电子邮箱;
有奖征集 春节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