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新法严惩性侵犯罪 袭胸将构成性侵

2016-07-19 09:00:05来源:海外网 字号:

  海外网7月19日电 据“中国之声”全球华语广播网报道,德国联邦议会上周通过刑法中针对性侵犯法条的修正案,对构成性侵犯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更为广泛的界定。新规出台后,对一些性侵行为的法律追究将变得更为容易。

  新法的通过并不是想当然的事情,而是此前经过数月甚至数年的争论,有两件事可以说直接或间接促成了新法的最终出台。今年,科隆火车站广场发生大规模男性群体对女性性骚扰和性侵犯的事件。而这些性侵者大都是来自北非的男性,有些人甚至还具有难民身份。在难民问题成为热点的德国,更具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由于德国现有刑法对这类性骚扰缺乏打击力度,被调查的嫌犯最终大多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还有一件事是一位德国二线女性,在一次夜场狂欢后,与两位男子发生性关系,性爱场面被两位男子偷偷录像,视频被传到网上。女子随后起诉两位男子对她实施了强奸,但法庭却判决这两位男子只是上传视频的行为违法,女性称被强奸则构成诬陷罪,从而判决对女子进行巨额罚款。这一判决在德国引起高度关注,也引起女权维护者的抗议。一位女性称当天晚上因为饮酒过多,已经回忆不起来怎么就来到其中一名男子的住处,她口头明确表示不愿意的情况下,两位男子仍然利用她醉酒状态,甚至对她下了麻醉药,然后发生性关系。该案引起广泛讨论,其焦点在女性口头上已经说不,但没有激烈反抗的情况下,强行发生性行为究竟算不算强奸。

  按照德国此前的法律,对女性胸袭或者抓摸敏感部位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性犯罪。强奸罪成立的前提也是施加暴力或者暴力威胁。修改后的新法规定,在一方(通常是女性)已经明显表示出不愿意后,另一方(通常是男性),无视对方意愿,仍对其实施性行为,就构成强奸,最高可判5年监禁。

  新法与过去相比,还新增了一些内容。例如,新法规定,违反女性意愿而故意触摸女性敏感部位,如胸部和臀部的行为,也将构成性侵犯罪,最高可判两年监禁。新法针对科隆新年夜群体性侵事件提出了新的法律规范。今后,如果以团伙形式对女性进行性侵犯,例如团团围住一位女性对其进行性骚扰,团伙中的每个人都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不管某人是否亲自参与动手。

  新法的通过也意味着间接修改了外国人法。科隆事件发生后,联邦议会修改了外国人法,规定今后在德国的外国人,如果犯有性侵犯罪,可能被遣送回国,遣送出境。随着性侵犯法变得更为严格,类似科隆新年夜性侵事件的参与者有可能被遣送出德国。(作者:王凤波)

责编:邵宇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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