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1-12 15:52:25|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字号:
截至目前 已累计发放贷款82.5亿元
“为进一步提高拉萨区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增强各单位干部职工住房购买力,自2014年8月份起,拉萨区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最长年限又作出了进一步调整,由原来一户家庭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提高到了6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由原来的15年延长至17年。”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龚世军介绍道。
据介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几个方面。拉萨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确定有三个条件,一是根据购房总价来确定,即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二是根据个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的12倍来计算,以上两者取低,最高额度不超过60万元。
龚世军说:“截至目前,全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人数达22.8万人,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204.6亿元,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82.5亿元,拉萨区4.07万户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或改善了住房条件。”
本月15日 贷款和提取业务将恢复办理
“由于每年年末,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都要与银行及各单位进行对账,并进行年终决算,在此期间,无法办理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但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正常进行。”龚世军表示,自2014年12月20日开始,拉萨区暂时停止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本月15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将恢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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