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05 23:59:00|來源:中國經濟網|字號:
從外貿看,美國目前是德國電氣和電子工業產品最大的出口目的國。2012年,德國電氣電子產品對美國的出口額高達131億歐元,同比增長6.8%。2013年1月至10月,德國電氣和電子工業產品對美國出口110億歐元,同比雖然下降了0.2個百分點,但自2000年以來,增長是大趨勢。
2012年,美國電氣電子產品對德國出口額為92億歐元,盡管同比下降了2.5個百分點,但這一成績仍然讓美國成為德國電氣電子領域產品第二大進口來源國。2013年1月至10月,德國對美國電氣電子產品的進口額為73億歐元,同比下降了3.1個百分點。
美國與德國互相進口對方的電氣電子產品,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大西洋兩岸的德美兩國參與國際分工生產的現狀。德國和美國在經濟層面的聯系不僅僅局限於向對方出口產品,還包括雙方之間的相互直接投資。最新數據顯示,德國電氣工業在美國的直接投資額為113億歐元,沒有哪個國家對美國電氣工業有如此大的投資力度。
由於德美經濟緊密關聯,德國電氣電子工業期待一個成功的跨大西洋貿易和投資協議,從而進一步推動未來增長。
外國制造商進入歐盟市場的准入規則包括:產品進入必須符合相關法律的監管,制造商必須履行法律規定的必不可少的安全義務。此外,法律要求制造商自行進行一些特定的合格評定,並基於擔責原則在產品上打上遵從性標簽。一般而言,不需要獨立的第三方檢測認証。隻有特定高風險的產品,如一些醫療器械或特別危險的機器,其合格評定需要由公共評定機構參與評定。這樣做的目的是給制造商足夠自由,避免不必要的成本開銷。這其實也是有利於創新的舉措,因為新產品和新技術推向市場不是取決於耗費時間的認証程序。
消除歐盟和美國之間的貿易關稅,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協會成員企業持一致歡迎態度,並表示,關稅可以立即消除而不必要設置過渡期。簡化海關程序也是一個可取的方面。
對於設定原產地規則,這是任何自由貿易協定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目的是防止第三方國家搭便車分享其利。在這方面,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協會成員企業希望原產地規則不要有別於那些已與其他國家達成一致的規則。非常不利的是,既有的歐盟與墨西哥自由貿易協定中達成的原產地規則與最近和加拿大談判的規則大不相同。然而,總的來說,完全消除與美國的關稅帶來的利好,遠大於嚴格設置原產地規則要求帶來的不便。
為了尋求經濟增長新動力,歐盟正在推進歐洲工業產品以貿易自由化身份進入美國政府採購市場。而從1989年以來,歐盟內部就在實施政府採購自由化措施,這樣做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聯邦政府或地方州政府採購層面的成本效應將凸顯﹔另一方面,這將在競標過程中引入更多的競爭,從而有助於為創新方案提供機會,尤其是在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方面。
TTIP最期待的主題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市場准入,以下列出了關鍵的幾個問題:
---雙方技術標准按國際標准。跨大西洋貨物貿易消除技術貿易壁壘的基本前提條件是技術標准的協調,這種標准協調必須符合WTO原則,並且遵從ISO和IEC國際標准。
---雙方相互承認檢測結果。基於同一標准的技術規定,雙方必須認可獨立第三方的測試結果。在電氣電子領域,既然基於IEC標准的CB流程已經在國際上廣泛使用,美國檢測機構必須最大程度將這一系統納入。同時,必須禁止高昂費用的檢測和額外的重檢重測,但不能否定簡化流程。
---雙方承認合格評估。目前,雙方互相承認合格評估還不能有效實施,原因是歐盟和美國完全不同的監管原則。當然,為了使一方承認另一方的合格評估,需要協調技術標准,當下必須著手按照中期和長期規劃搭建監管規則框架。
---涉及到當地法律。至關重要的是,所有消除技術貿易壁壘的努力都涉及美國州和地方政府的法律。隻有少部分技術要求由美國聯邦政府規定,相反,在許多地區,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在於州和地方政府通過的稱之為“當局擁有的管轄權”中。
---強制性承認對方的認証機構。應該致力於相互承認帶強制性的國家認可實驗室(NRTL)活動,避免認証供應商形成壟斷格局。畢竟,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對加入TTIP寄予了很高期望,目標是形成一個貨物和服務貿易全面自由化的跨大西洋協議。一方面,目前,電氣和電子工業領域美國擁有世界上最大的市場﹔另一方面,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制造商希望消除關稅和非關稅貿易壁壘,從而帶來可觀的收益。
因此,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協會非常希望不要因特定利益而讓TTIP無果而終。現實情況是,電氣和電子工業領域的大型公司和許多中型公司已經在大西洋兩岸各就各位。換句話說,從企業的角度講,自由貿易對雙方都將帶來利好。
最后,考慮到全面自由貿易協議中蘊含的所有機會,該協會認為,雙方盡力協商達成這項協議是值得的,因為這將消除這一巨大市場(擁有8億消費者)中的許多障礙。(譯自:德國電氣電子工業協會《TTIP Impact on ZVEI Members》,編譯:工業和信息化部國際經濟技術合作中心 蔣欽雲)
德國電子工業 TTIP